近日,广州一家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发现,有一位买家账户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微信小程序等多个平台频繁下单并退货,且退回商品在款式、价值等方面与公司发出的商品明显不符。商家梳理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该账户行为异常,随后将买家诉讼至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浒湾法庭庭长李志强:被告吴某利用原告多个平台之间的信息差和“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以原告发错货的理由申请退货退款,但实际退回的是非当次订单商品,这个就属于典型的调包行为。
经查,被告吴某在5个月内共实施上述行为21次,给商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3.46元。

数据显示,女装网购退货率普遍徘徊在50%至60%之间。2025年“双11”期间,电商综合退货率为61.5%,仍处于高位水平,其中服装直播领域退货率超80%,部分消费者高频退货行为较为突出。
不断上升的退货率让商家头疼不已,物流、人工和商品损耗成本随之大幅度增加。

以一件定价150元的服装为例,单件毛利率为60元,其中还要支出20至30元的运营成本、十余元的物流费用,以及少量平台补偿金、代金券,最终单件净利润仅在15元左右。一旦遭遇退货,多次销售产生的重复运费会抵消剩余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