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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分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改正领人社罚单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5-10-31 14:43:51

记者于信用中国(江西九江)行政处罚栏获悉,10月28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下称“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收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罚机关是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庐人社监罚字〔2025〕12号。

中建五局分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改正领人社罚单

罚单内容显示,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被告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对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作出的处罚内容是:罚款8万元;继续清偿陈金明等14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88440元中未清偿到位的工资;清偿王安全等3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276646.82元。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中建五局分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改正领人社罚单

据其母公司——中建五局官网介绍,公司是世界500强第16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骨干企业,以房屋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造、投资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设计、城市运营为主营业务,拥有房建、市政、公路、风景园林“三特四甲”资质,总资产近2000亿元,累计投资额超5000亿元,年合同额超4000亿元、营业额超2000亿元,已发展成为投资商、建造商、运营商“三商一体、品质一流”的现代化投资建设集团,稳居“全国一流、中建三甲”。

中建五局分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改正领人社罚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负责人霍亭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则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田卫国,由中国建筑(601668.SH)全资持股。

(来源: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李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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