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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释放政策红利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05-19 09:06:30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强化改革创新,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带来便利。

一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持续推行“全程网办”。

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相关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并联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通过事项清单梳理、系统优化整合、数据共享对接的方式实现了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合并公司设立登记、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印章刻制、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实现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切实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

依托省局开发的企业名称自主查询申报系统,提供名称禁限用、相同及相近的筛查提示服务,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简化企业名称申请、审核、登记流程,实现“自主选择、即查即得”。2023年10月1日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开始施行,为进一步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指导。

三是开展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2024年5月1日起,依据《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除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外,允许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提交《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后,免于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利用枣庄市标准化地址数据库,实现与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对接,将申请人填报住所(经营场所)时的“自行填写”转变为“标准化地址选取”模式,申请人可以通过系统内“坐落查询录入”“录入不动产权证”“手动输入”等方式进行格式化填报,有效避免地址填报时可能出现的不准确、不规范情况,进一步提高了登记注册的便利性与规范性,提升用户体验,减轻了申请人负担。在全区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住所以外增设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经营场所时,可以申请“一照多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四是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程序,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

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公告和债权人公告,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健全完善了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聚焦“无头个体”“僵尸企业”等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的问题,创新推出代位注销制度,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纾解市场主体注销难点、堵点,提高了社会资源有效供给。

五是大力推行“个转企”审批服务,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印发《枣庄高新区推进“个转企”登记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本“一注一设”的两步走模式优化整合为一步到位的变更登记,全程一网通办,即时办结。在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个转企”服务专窗,按照“标准、人员、流程、服务”四统一原则,同步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规范开展“个转企”事项办理。以“个转企”办理事项为基础,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清税证明开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公司设立、印章刻制及许可证、备案证变更等事项,推出“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套餐,极大地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来源: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编辑:董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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