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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食品安全立法:外卖未封口,消费者可拒收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3-12-01 10:39:40

外卖“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如何保证?11月30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外卖要封口,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外卖未封口,消费者可拒收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选择外出就餐、网络订餐的群体越来越多,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条例》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与入网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以及信息进行抽查和监测;按照规定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培训;及时制止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采取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条例》规定,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在网上公示营业执照、食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并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未按照规定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送餐,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并及时更新;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条例》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方式经营食品的,应当依法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义务。

监督网上亮后厨,加大“外卖封签”推广

目前,山东省共有餐饮服务提供者56.9万家,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蔡福安介绍说,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等“五净”标准,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视频的方式公开加工操作过程。推行量化分级,对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等级评定,让“笑脸”笑在店外,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针对网络餐饮食品监管,以县为单位每季度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持续推广“外卖封签”,试点推行“食安哨兵”社会共治新模式。此外,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蔡福安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督促餐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与此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根据《条例》规定,监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亮后厨,主动展示场所环境,公开加工过程,加快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加大查处力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下一步,山东还将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推动餐饮行业协会和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加大“外卖封签”推广力度。推广实施外卖送餐员“食安哨兵”共治模式。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璐)

  责任编辑:陈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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