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四川泸石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1)对C2总承包部、TJ8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不具备资格的问题失察;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行业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失察。
(2)督促厦门中平监理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JL3总监办主要监理人员未实际到岗履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具备资格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
(二)有关部门
石棉县交通运输局
未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纠正TJ8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不具备资格、监理单位主要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督促项目相关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未及时发现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三)属地党委政府
1.王岗坪彝族藏族乡人民政府
虽多次前往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项目推进协调、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森林防火等工作,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
2.石棉县人民政府
对泸石高速TJ8标段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不足,督促石棉县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不到位;督促王岗坪乡党委政府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落实与本地“110”“120”等报警台,工作联动机制不到位,导致发生紧急信息迟报的情况。
(四)调查发现其他问题
交大检测公司对检测报告审核把关不严、交大检测公司出具失实报告。
经查,事故发生后,6月20日交大检测公司检测员张某在未经审核、再次检测情况下将5月31日出具的《泸石高速TJ8标小田湾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报告》中ZK71+965-ZK71+935段建议围岩等级Ⅳ级篡改为Ⅲ级。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1.余某舟,TJ8项目部常务副经理,主持TJ8项目部全面工作(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负责。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行业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隧道超进尺开挖、未支护的重大事故隐患;对四川京泰集团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问题失察,未将四川京泰集团劳务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技术交底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2.王某,TJ8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TJ8项目技术管理和质量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有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按行业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现场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的上下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现场施工暴露的6.4m隧道围岩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循环进尺2m要求,不符合T3型衬砌工序要求;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组织消除隧道超进尺开挖、未支护的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3.寇某涛,TJ8项目部深池沟工区长,负责小田湾隧道出口端和白草坪隧道进口端隧道工程施工任务。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按行业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现场采用全断面法开挖隧道,未按上下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现场施工暴露的6.4m隧道围岩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中循环进尺2m要求,不符合T3型衬砌工序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