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五项核心权益,从知情到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民航服务相关管理规定,旅客遭遇航班超售时依法享有五项核心权益:
第一,知情权。购票、值机、登机全流程,航司须醒目公示超售处置流程及补偿标准。
第二,特殊旅客优先保障权。处置全程遵循自愿原则,老幼孕残及紧急、联程出行者优先登机,不得强制拒载。
第三,机票免费处置权。可申请全额免费退票或改签,航司不得收额外费用。
第四,滞留配套保障权。当日无法成行者,航司承担免费住宿、餐饮及交通接送费用。
第五,现金补偿及取证权。旅客有权拒绝积分、代金券补偿,要求现金补偿;可要求航司出具书面拒载凭证,留存订单、音视频等证据。
民航主管部门对“超售”赔偿,
没有明确标准,
那么,面对旅客的五大权益,一旦发生航司超售,民航主管部门的态度如何呢?
旅客黄女士:我可能会找机场的工作人员申诉,或者说问一下这个情况是否合理。

旅客陈女士:我有朋友遇到过,就是赔付现金,要么就是免费住宿,然后赔付现金。

记者发现,旅客对于补偿标准了解不清,不同航空公司对于不同航线、不同时间的航班赔偿标准也并不统一。那么民航主管部门对于超售的处理方式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找到了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因航空公司超售导致旅客人数超过座位数时,需要首先公开征集自愿者,自愿放弃行程;自愿者人数不够时才可以根据优先登机原则确定被拒绝登机的旅客。同时,优先登机原则需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航空公司应该向被拒绝登机的旅客给予赔偿,但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