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艺由人民创造,来自火热的生产生活,具有“直接的人民性”和“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其意义首先是对于最广大的民众及其生活的价值,作为民众审美愉悦、教育教化的重要载体,民间文艺是民众的精神食粮。从教育教化的角度,钟敬文先生指出,造型的艺术、混合的艺术与文学的艺术一样具有教育价值:“一座堂皇的祠堂,一幅庄严的神像,一出忠义的戏文,它们所掀动的情绪,所教导的行为,是不容易计量的。民间艺术比起我们学校中所讲习的音乐、唱歌、工艺、诗文等,无疑尽着更大的、更实际的教育职能!”从装饰审美、娱乐愉悦的角度,钟敬文先生分析了民间艺术在民众居住、衣饰、日用以及生产劳动等方面的价值,指出“第一是居住。固然,中国民众一般的房屋及其装饰,是相当简陋的。但是,民众中决不缺少具有建筑和绘画、装饰等才能的艺术家。那些民间艺术家的成绩,除了神殿、僧舍之外,便是富裕者们的楼阁亭台以及各种公共建筑物等。其次是衣饰。中国衣料的染色、图案,服饰的形式、刺绣等,大多颇具有美术的意味。再次,是普通的用具,像床几、椅桌乃至盘碗、箱盒等。它们的形式色彩和雕绘,也多可以看出民间艺术家的匠心来”,“此外,民间还有种种艺术的表现。在民众一般劳动的生活上——详言之,樵子的采樵,农夫的播种,小贩的叫卖,工匠的建筑或搬运等工作上,歌谣是他们最得力的伴侣。在娱乐的生活上,自然更不消说了”。由此涉及民间文艺的价值本质、特性、分类、评价与创造等理论问题,并对民间文艺的价值观与精英文化价值观、民间文艺的价值观与经典文化价值观作出区分。民间文艺的价值首先在于以民众为主体并表现其生活,正因为来自民众,是生活的反映,民间文艺才格外富有活力:“民众是生活着的,他们有挣扎,也有成功;有幻想,也有失望;他们有狂欢,也有微笑;有哀愁,也有怨悱。他们像我们一样活着,且比我们生活得更壮健些。因此,他们所产生和爱赏的艺术,也是富有活气的!(你说,在艺术上,还有什么比活气更为不可缺少的因素?)”钟敬文先生援引加里宁的话指出:“毫无疑问,人民的艺术,是艺术的最高形式,是最有才华、最天才的艺术。这种艺术是为人民所铭刻、为人民所保存、人民经过数世纪所留下来的东西……人民好像是掘金者一样,在数百年内加以琢磨,他选出、保存和流传下来的只是最宝贵的、有才能的东西。”因此,钟敬文先生对民间文艺价值的阐释是从主体角度出发的,主体性的深入把握不仅是一般价值论研究的关键,也是民间文艺研究的根本基础。只有从民众及其生活出发才能把握民间文艺的本质与意义,且这样的认知与把握要落实于民众的精神世界建构和生产生活发展,这样的价值才不会凌空蹈虚,才有助于民间文艺在自觉的、学科意义上的传承、创作和发展。因此,民间文艺的价值论在“是什么”的基础上解决民间文艺价值“应该怎样”的问题,对价值实现基本原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同时,钟敬文先生强调民间文艺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进程中积淀传承的民间文艺不仅是社会历史的组成部分,也是正在建设和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文明的组成部分,原因在于,民间文艺是民族文化之根,是民族精神力量的支柱和主体性所在。从民族文化的演进发展出发,钟敬文先生强调,“历史”不仅仅限于近代和现代的政治史、经济史,同时也必须包含民族长期创造和享有的文化史,即包括文学、艺术的历史。因为这种传统的文学、艺术,这种历史上的文化,它是过去人民文化的一部分,对于我们广大人民性格和心理状态的形成,对于民族成员的团结,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因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应该有她的主体文化,不能像跑马场一样让许多马匹乱跑,让许多外国文化占据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精神阵地”,“我们的文化应该是世界的,同时也应该是民族的。它应该有民族的主体性!失去了这一点,即使我们的生活十分富裕,尽管外表上非常之光华、灿烂,但实际上是一个稻草人,没有灵魂,没有主心骨!所以重视民族的文学、艺术的教养,重视对祖国文化史的认识,在我们今天的国民教育上讲,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从民族文化建构的角度充分认识和把握民间文艺对于民族文化的价值,在实践上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传承,不是将其作为文化历史的资料来对待,而是通过教育推广使之成为国民素养的组成部分;不是仅作为文学家、艺术家等人文素养的组成部分,而是通过一般性的教育使之成为广大民众群体素养的组成部分,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增加爱乡土、爱祖国的精神,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钟敬文先生强调:“利用不仅是保留下过去的东西。保留,当然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使它作为我们民族文化的根本、精神力量的一种支柱,进而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化。没有这个基础,创造的新东西就没有根。”因此对于民间文艺理论的研究不仅在民间文艺本体基础上解决了民间文艺是什么的知识论问题,而且深入探究民间文艺应该如何的价值论问题,从民间文艺的历史、作品、事象中来,又向民间文艺的现实发展与实践中去,体现了民间文艺价值的现实性、在场性以及内在的理想性和超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