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辉辩称,《业绩补偿协议》与《终止协议》是在华翀基金的要求下于同一天签订的,这一揽子协议构成了“对赌抽屉协议”的整体,且《业绩补偿协议》现金补偿支付安排为目标公司成功上市后6个月内,本身具有不确定性,符合对赌协议的特征,本质上是对《补充协议》的恢复履行和效力延续,应认定无效。
谈及签订“抽屉协议”的目的,何文辉强调,真实意图是绕过监管部门对公司IPO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的监管要求,即表面终止对赌协议,实质上恢复对赌条款的持续有效性,从而确保华翀基金的违法收益。
2025年5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业绩补偿协议》签订于2019年7月,此时华翀基金已实际享有要求何文辉进行现金补偿的债权,因此协议并非对原有对赌条款效力的完全恢复,系对原对赌条款部分权利义务的履行和已形成债务的确认。
法院进一步指出,虽然各方当事人未就《业绩补偿协议》向监管部门进行全面披露,本院对该行为亦不予认同,但并不能一概因此作出否定合同效力的评价。
鉴于《业绩补偿协议》是发行人股东之间进行固定金额的现金补偿,合同当事人不包括发行人,合同内容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在案证据亦不能证明协议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金融交易安全或其他中小投资者权益造成严重影响,难以认定该协议属于上市申报前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的范畴,《业绩补偿协议》不存在因违反金融市场公共秩序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应属有效。
对于颠覆一审的判决结果,何文辉一方代理律师表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结果,是因为华翀基金在庭上向法院承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股地位,但判决结果却大概率会让二股东成为实控人。
中基协网站显示,华翀基金的到期日为2025年5月16日,处于正在运作状态,基金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假设执行完毕后基金清盘,即便案件再审获得纠正,也可能面临无法追回资金的局面。
针对本次诉讼结果、太和水控制权等问题,记者多次向华翀基金方面核实,对方在得知意图后均挂断电话。
某私募基金公司合伙人展霖表示,PE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通常会在交易文件里设置对赌协议,包括业绩对赌、上市对赌等。从目前A股IPO对“对赌协议”的监管要求和实际案例来看,多数情况下会在申报前彻底终止,也有极少部分会签署带有附条件恢复条款的终止协议。
除此之外,也有保留对赌成功过会上市的个例,如创业板四会富仕(300852.SZ)。
据悉,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下称“人才基金”)曾与四会富仕签订对赌协议。另外,四会富仕及其相关股东、实控人与人才基金还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上述股权回购条款在四会富仕上市后终止。
在业内看来,除了人才基金的国资背景外,四会富仕在保留“对赌协议”回购条款的情况下能够成功过会,关键在于其保留的“对赌协议”回购条款款符合上市审核的上述四条要求。
对于本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抽屉协议无效,应当持慎重的态度。“抽屉协议”的存在对金融管理秩序是否构成破坏以及破坏程度如何,是否属于上市申报前必须清理的对赌协议,需要结合协议的具体内容、签订时的背景、履行情况等因素加以穿透式判断,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无效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