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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刚 | 秦汉之际的简牍——以银雀山汉简为例

刘绍刚 | 秦汉之际的简牍——以银雀山汉简为例
2023-08-21 11:43:1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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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之际出现六国文字遗存的原因大致有三点:

一是时代的因素。秦始皇听从李斯的进谏,“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制造了历史上第一次“焚书坑儒”。在秦王朝严酷统治下,像《六韬》《晏子》《孙膑兵法》等“百家语”,是不可能传抄的。王充《论衡·别通》云:“萧何入秦,收拾文书,汉所以能治九州岛者,文书之力也。”汉承秦制,在王朝建立后也继承了秦统一文字的措施,文字的书写归于规范。只有秦汉之际,楚汉争霸,吏治松弛时,才可以抄写一些流传下来的百家之书。此时简牍帛书中六国文字的遗存多,也与汉代确立统治秩序后的规范文字后的抄本不同,所以这些抄本放在秦汉之际的时间段是比较合适的。

二是人的因素。秦统一时间不长,从公元前二二一年灭齐,到公元前207年秦二世灭亡,只有短短十几年时间。范长喜在《马王堆简帛古文遗迹述议》中就说过:“秦朝的统一文字法令虽然较为严酷,但秦朝国祚较短,所以已经熟悉自己文字写法的楚人或多或少会留下一些自己文字的使用习惯,尤其是那些抄本较早的本子更是如此。”李家浩也说过:“汉初去战国末年不久,那时当有许多战国末年的人在世,他们书写具有战国形体特点的文字,一点也不奇怪。”除了在秦汉之际的简牍中有这种现象,在汉初的青铜器铭文及玺印中,也出现过这种现象。“例如曲阜九龙山三号墓是汉鲁孝王刘庆忌的墓,墓内出土一方‘王庆忌’印,‘王庆忌’显然是指鲁王庆忌,但其文字却具有战国文字形体特点,以致《古玺汇编》把‘王庆忌’印作为战国古玺收入。”这也与六国故地保留了古文的使用有关。

三是底本的因素。王国维早在《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中就说过:“六艺之书行于齐鲁,爰及赵魏,而罕流布于秦。”六国文化的根基深厚,远非秦国所能比拟。像齐国的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圣地,存在了一百多年,流传下来的各种著作在战国时期也最多。秦汉之际在齐国故地出现《六韬》《晏子》《孙膑兵法》等齐国思想家的抄本,也可以说明齐系文化的传承。

底本的问题是考察文字使用的一个重要线索,不止适用与对秦汉之际简帛书的研究,其上对于战国简的研究,下对汉代及以后简帛的研究,都非常重要。现在出土的战国简牍文献中,底本的国别,可以作为其究竟属于某系文字的一个重要依据。例如长沙子弹库楚帛书、郭店楚简的《老子》《太一生水》、上博简的《平王问郑寿》《平王与王子木》《庄王既成》《申公臣灵王》《昭王毁室》《昭王与龚之》《柬大王泊旱》诸篇,以及清华简的《楚居》等,都属于楚人抄写的楚国文本;而郭店简《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一至三,以及上博简的《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竞建内之》《竞公虐》《孔子见季桓子》等,保留了许多齐国文字的因素,其所据底本当属于齐系;清华简的《良臣》,文献内容明显属于晋国,其文字也多为晋系文字,称其为“晋简”也无不可。比较特殊的一篇就是《缁衣》,有郭店简和上博简两个抄本,其中上博简《缁衣》是有齐系文字特征的战国简,而郭店简的《缁衣》则融入了更多楚系文字的因素,由此可以看出抄写者对底本改造的程度不同,反映出的文字特色也不一样。

银雀山汉简的诸篇中,《六韬》《晏子》《孙膑兵法》等篇作者均为齐人,这些文献也都是齐国流传下来的,又是齐国故地出土的。简牍中多见六国古文(其中见于楚简的,应当视为六国通用文字,不见于楚简的或可归为齐系文字)的遗留,如果底本是古文,抄写者有时会以“隶定”的方式,对底本的文字予以改造,有时也会保留底本的字形结构。这也说明秦代的“书同文”之后,在秦汉之际有一个短暂的时间里,缺少对文字书写规范的监督,六国文字及其书写习惯在其故地保留下来。

汉王朝建立后,《仓颉篇》作为正字的读本,又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到汉代,这三种字书合并为一篇,就是《仓颉篇》,或又称为“三仓”。从二十世纪开始,在西北的居延、敦煌等地陆续发现了《仓颉篇》的残简后,《仓颉篇》内容的竹简先后发现了十几批。从西汉早期阜阳汉简的《仓颉篇》,到西汉中期的北大汉简《仓颉篇》,再到甘肃水泉子汉简中改编成七言的《仓颉篇》,都可以看到在不同时代,《仓颉篇》的内容会有所改动和增益,但它在正字上的作用是没有改变的。从已经发现的西汉早期的简牍中我们可以看到,汉代的简牍中已经没有那么多的六国文字和异体字,只有在秦汉之际的一段时间内,才有可能出现像《六韬》和《守法守令十三篇》一样的多种文字因素杂糅的抄本。

四承继秦简的草书因素

《六韬》和《守法守令等十三篇》都属于“斜体字”,我在《从隶草到草书——秦汉简牍“斜体字”中草书成分考察(之一)》一文中,提出秦简中出现的这种字体,应该就是赵壹《非草书》中说到的“隶草”。之所以用隶草这个名称,是因为这种字体无论从用笔还是体势看,改造篆书的方法都与秦隶(古隶)不同;属于“草书形成的基础”,但与后世的草书又有很多差别。蒋善国认为草书有篆草、章草、今草、狂草四种形态。裘锡圭认为“草率的隶书不能看作狭义的草书”。为了与后世狭义的草书予以区别,故使用了“隶草”这个名称。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汉代草书的两个主要来源可以概括地称为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所以这种斜体字又有“草篆”“草隶”之称。郭沫若就说过:“故篆书时代有草篆,隶书时代有草隶,楷书时代有行草。隶书是草篆变成的,楷书是草隶变成的。草率化与规整化之间,辩证地互为影响。”我们之所以使用“隶草”这个名称,而不是草篆或草隶,有这样几点考虑:第一,“隶草”出现赵壹《非草书》这篇最早的书论之中,把隶草作为“草书之兴”的前奏;索靖《草书势》中也使用了“隶草”:“科斗鸟篆,类物象形,睿哲变通,意巧滋生。损之隶草,以崇简易。”也是草书书法家认可的一个草书之前的书体名称。第二,“隶草”这一名称落在“草”字上,不像“草篆”落在“篆”字,还是草率的篆书;“草隶”落在“隶”上,还是书写草率的隶书。隶草,可以认为是隶书发生阶段的草书。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汉代草书的两个主要来源可以概括地称为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也就是说草率的篆书和草率的隶书与狭义的草书还是不同的。

银雀山汉简中《六韬》和《守法守令十三篇》,继承了秦代隶草的书法特点,并随着时代的变化,在向草书发展上又有所演进。

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的《汉代的草书》一节中,曾列出了三种草书改变隶书的主要方法:一,省去字形的一部分,二,省并笔画保存字形轮廓,或以点画代替字形的一部分。三,改变笔法。以上两节所举银雀山汉简中六国文字的遗存中,“省去字形的一部分(部件)”的省减,有很多是在战国文字就中出现的,也有在秦汉文字中新出现的,虽然省减的尺度很大,有许多为后世的简体字所吸收,但大多数与草书关系并不大。而继承了秦简文字中“省并笔画保存字形轮廓,或以点画代替字形的一部分”。及改造笔法,确实是草书改变篆书的方法。把一些构字部件从笔画化演进为点画组成的符号化的简略写法,与后世草书有密切关联。其主要手法,也就是我们在《秦代隶草的发生》一文中所说的“断”和“连”两种改造方法。从银雀山汉简《六韬》和《守法守令等十三篇》这两种隶草书体看,汉代的隶草继承了秦简隶草中改变篆书的基本手法,而且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深化,进一步向草书演进。

“問”字所从的“口”也省为两笔,并出现了将横笔与下一笔连为一笔的写法,这是行楷书的笔顺。“是”“歲”“疏”所从的“止”及“發”所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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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秦简草隶的草书写法,而“步”字末笔向右的撇的写法,也是在青川木牍中就出现过的草率写法。“廬”“猛”所从的“皿”,也是秦简出现的草书写法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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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韬》和《守法守令》中,从目、见、耳、贝、月(肉)、首、、页、门等构字部件中的横笔都变成了一竖笔,而且往往与下面的“撇”连笔,而且像“渭”字、“广”中的“田”、“鱼”字、“黑”字、“楼”字、“邋”字所从的不同构件,也都简化了。这种断后连笔的写法发端于秦简,在秦汉之际又增加了许多新的草书因素,换句话说,隶草在向草书演变的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关键词:刘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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