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艺术具有文化属性,它既作为文化的载体,吸收中华优秀文化,使作品具备深厚内涵,同时也能重新构造观众期待视野,完成文化观念的再生产。前者是影视艺术的价值需求,后者是其文化责任。中国动画电影历史上,先后出现了《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两部作品,它们都取材于《封神演义》故事这一传统IP,却塑造了不同的艺术形象与伦理关系。20世纪70年代末出品的《哪吒闹海》,为了契合当时反封建的政治主题,李靖的人物设置,虽仍为哪吒至亲,却以麻木、封建愚昧的大家长形象出现,他逼迫哪吒剔骨还父、削肉还母,使其最终惨死。哪吒也因打破僵硬死板的“愚孝”思想,敢于反抗家庭伦理秩序,而成为革命反叛精神的象征。21世纪10年代末出产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中,李靖的形象大大改观,不仅变成尊重夫人、护佑百姓的正义官员,而且愿以换命的形式,为儿子留得生机。哪吒在影片中反抗的也不再是“父为子纲”的封建伦理秩序,而是抗争普泛意义上的“生而不公”的天命。至此,虽然两对角色不尽相同,但都它们都认同反抗意识,只不过前者反抗的是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后者反抗的是与自我之间的关系。两者虽出同一故事题材,但却因时代主题及文化思维的差异,造成了其主人公反抗话语指向的不同。观众虽看同一故事,但却能在解构与重构中,重新建构自己的期待视野,使之符合时代文化主流价值的要求,并实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调和交融。
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来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特质的提炼与概括。影视作品作为再现的艺术,通过其独特的艺术语言与审美内蕴,可将之表达出来。它们不仅能利用有形的物质存在适度再现、描绘,还能利用无形的精神意蕴感染、熏陶。影视艺术正是经由象征性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内涵两种表达路径,来实现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在大众接受中的濡染。
(一)被影视化了的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当精神标识作为一种实体出现在物质世界时,它便会利用其直观化的影像,跨越语言、文字沟通的障碍,以切实的审美感受,完成自我的传递与宣扬。因此大多情况下,被物化的精神标识,不单单是一种符号,更是一种象征。“象征的产生,意味着艺术作品在揭示出最一般意义的表层内涵时,同时也潜藏了深隐的、必须经由审美接受主体的积极读解方能明了的深层意蕴。”即一层是被典型化的意义,一层是由审美感知的意义,前者来源于艺术表达,后者来自于文化抒发。
例如,围棋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物,常出现在影视作品中,除了其本身极具东方特征之外,影视作品对其的呈现运用,也常包含着不同的深层意蕴。电影《英雄》里,当无名与长空比武对战时,旁边下棋之人的行棋对弈,与无名、长空两人的武功对决,相互呼应,两者以攻守之势,完成彼此的对抗,只是下棋者于棋盘之中较量,比武之人于庭院内比试。黑白双色的棋子,代表着对抗冲突,同时也代表着阴阳协调。棋局可在棋盘、可在政局、可在朝堂,亦可在人心。在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中镜头曾多次以太阳作为祖国的象征,当战士们拖着残躯,誓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命令时,他们最后一次面向东方升起的太阳,宛若向故乡告别。东方的太阳,不仅是祖国的象征,更是信仰的喻指。在《长津湖》里,被伍万里一直藏在怀中的红色的围巾,不仅代表着他被异性钦佩的少年悸动,更在后面转化为了他对革命的赤诚与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