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的观看不仅不受历史发展的影响,而且与文化变化无关。丹托观察到,中国画描绘空间中的事物时会采取近小远大的透视,但是绘画中的这种透视并没有改变中国人实际观看中的透视。如果中国画中的透视改变了中国人在实际生活中的视觉,那么中国人就会遇到不少麻烦。丹托说:“中国透视并不表现事物看上去的样子:它是一种绘画描绘的范式,人们可以宣称,这种范式表明中国人对表现事物看上去的样子没有兴趣。但是,中国飞行员在西方机场降落时并不困难。”西方机场是按照近大远小设计的,如果近小远大的中国画改变了中国人的视觉,中国飞行员就无法将飞机降落在西方机场上。
将历史和文化影响从视觉中排除出去之后,丹托宣称视觉只有进化,没有历史,也没有文化。古往今来的人具有同样的视觉感知,不同的只是对视觉感知的表现。丹托得出的关于视觉的看法,适用于所有感官。于是,人类的感觉成了维持人类同一性的常量。
二、审美的生物性
美学按照创建这个学科的鲍姆嘉通的界定来说,是一门研究感觉的学问。尽管黑格尔在《美学》中不满鲍姆嘉通对这个学科的命名和界定,但他还是沿用了鲍姆嘉通的名称。黑格尔说:“‘伊斯特惕克’(Ästhetik)这个名称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我们姑且仍用‘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我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我们的这门科学的正当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朱光潜音译为“伊斯特惕克”这个词,汉语中译为美学。尽管鲍姆嘉通主张这个学科的研究对象包含美,但不像美学这个名称所暗示的那样,美成为它唯一的研究对象。在与鲍姆嘉通同时代的欧洲美学家那里,感觉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不过美学研究的感觉不是视觉和听觉之类的“外感官”(external sense),而是“内感官”(internal sense),类似于心灵的直觉,它是与生俱来的。如果专司审美的内感官像外感官一样是与生俱来的,那么我们将它视为与眼睛等外感官一样具有生物性就不是没有道理的。
近年来,进化论美学家力图证明人类的审美偏好受到生物法则的影响。主管审美的内感官像视觉等外感官一样,都是在人类完成第一次进化时就定型了,它们的信息一直保留在人类的遗传基因之中,美学家们以此来解释人类审美的普遍性。例如,韦尔施就极力主张:“美在每种文化中都备受推崇。所有人都珍视美的事物。对美的欣赏是普遍的。”对于不同类型的美,韦尔施都在进化生物学(evolutionary biology)上找到解释。韦尔施赞同西蒙斯(Donald Symons)的这个说法——美在于观者的适应,认为它中肯地概括了进化生物学对美的普遍性的解释。韦尔施说:“在此之前,美学领域的传统观点一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意在表达美具有主观性。然而,从进化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眼睛绝非纯真之眼,而是打上了远古以来的生物适应性烙印。正是这种生物适应性,构成了审美感知的基础——因此,‘美在于观者的适应’。”韦尔施进一步认为,人类对美的偏好甚至可以延伸到动物世界。在韦尔施看来,“达尔文为美学的动物起源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理论。其理论阐释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第一,审美区分,即人们欣赏事物并非着眼于其生存实用价值,而是看重其审美特质;第二,审美要素与审美感知的协同进化;第三,审美判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