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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中正保险公估山东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11-30 11:18:16

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中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被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

因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中正保险公估山东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中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业管部总经理助理刘晶,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

(来源: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李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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