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黄河河务局近日会同德州市公检法3个部门共同签订《德州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会同德州市河长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德州黄河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黄河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平台。
《德州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涉及黄河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有效解决水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其中设置了联动执法、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还规定设立生态警长室、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检察工作室,可以有效发挥联勤联动、检察公益诉讼等机制作用。
黄河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设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络员、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协同处置等制度,可实现涉河部门的常态化联勤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
(来源:德州新闻)